母亲语录之一

母亲只念过两三年书,“文化水平”不高,又常年住在乡下。从小听着她的敦敦教诲,内容嘛,像天下所有善良的农妇所教导的一样,勤奋、节俭、诚实、爱心是永远的主题。虽然大都很认同,但久而久之我都觉得有点罗嗦老套。

也许是长大了,这个长假回家,短短的几天相处,她的很多话是方言,用文字表示出来显得有些措辞不当,但我觉得有些很有道理,摘录一二如下:

一、“我总是不太合群的:十五年前,最好的姐妹去了黄石;十年前,最合的来的姐妹去了武汉;现在你又要离开了!”

语出:
母亲在得知一个邻居即将转租所有土地陪同丈夫去WH打工时对邻居开开玩笑时说的。
背景资料:
这听起来确实有些伤感话,除了透露出母亲有着不错的人缘,更是反映了二十年来农村社会的变化,特别是揭示了除考学外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主要形式。

十五年前离开的是小叔的老婆、母亲的妯娌,因小叔在HS建筑公司工龄达到政策规定,可以带家属到HS市入户。那个年代,一家四口人在乡亲们羡慕的眼神中成为了城里人。当然,每年会回来一两次。

十年前,外出打工已经成为时尚,年轻人几乎全部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男人90%以上是做泥工和木工,女人九成以上是做裁缝(制衣厂工人)。打工收入是我们村的最重要经济来源,据估计该占到一般家庭收入的80%以上。村里留下的只有老人和少数带孩子的妇女,继续经营着一点土地,即使常年土地所产扣除上缴和农药化肥等投资,基本没有多少盈余。
那个叔叔已经不再年轻,没有一门手艺(年轻人都会学木工和泥工),但是有些头脑,到武汉开了个修自行车的小摊,生意还可以。第二年婶婶也就是在这样跟去帮忙了。

现在要走的这个邻居,嫁过来后一穷二白,什么家底都没有。还好的是男的勤劳踏实,常年在武汉做泥工(现在都做装修了),小楼盖好,小日子过的也算红红火火。虽说这两年受益于中央的惠农政策,种地基本没有上缴还可以有些收入,但日子好过了对这点收入也不太在意了,再说到城里做点小工也或许更好。

二、“这家人如此没有良心,一定不会有好报应的!”

语出:
邻村的XX在上海打工时认识了一位老板,并做了人家干儿子,后来还娶了干爹的独女;由干爹甩出10万元让其回来离婚。在与朋友们谈到为了金钱认人为父并抛弃为其生了一个男孩的善良的结发妻子的做法时总是这样说。

背景分析:
在母亲的认识里,人与人间的关系很简单,再亲密友善都是正常的,但如果弄些干儿子干爹之类噱头不仅有拉帮结派之意,而且有忘本之嫌。这种认识应该跟“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常戚戚”类似吧。

在她们眼里,男女谈了朋友,发展到一定阶段,如果男方弃之而另寻了新欢那都称得上造孽。
至于抛妻弃子之事更是上天不允,在乡下妇女眼中那是万恶不赦的。你用某种手段得到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就是做人根本的良心,“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还的还一定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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