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应同事要求写了个建议,花了两三小时,没想到被某总助看后直摇头,“写的太复杂,简单点就好”,某科长给浓缩成了两条意见,不说挂一漏万,对策要点实在遗漏太多。我这个建议虽然文采不咋的,却是符合“申论”要求的现象、原因(后果)、对策的典型三段论。还是留在这里做个纪念吧。
X总、X总助:
为公司发展战略需要,9月底周二线运营船舶调整,在X总的关心和支持下,现场配合各部门早做准备,保证了相关工作的顺利过渡。
鉴于外轮操作的特殊性对规范性要求,我司操作上的部分不规范之处暴露无遗,给相关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MV XXX 1003E航次现场操作回顾:
该航次船期正常,靠泊后有个别箱子进港。靠泊时,第一次配载船图仅预计出运总箱量的67%,船方需要初步确认开航状态,现场配载手工输入已进港未报关的本港箱及已报关未进港的中转箱,此举可以通过船方校验,也利于大副和现场配载人员了解该航次后续配载最佳位置;靠泊后,为保证码头装箱作业连续性,不断加载至21:30报关结束,尚余19Units未放关,按与船方约定时间21:45登轮交接最终预配船图和箱量统计(考虑到19Units都是本港查验箱,一般最后都能到位,还是按照总进港箱量227Units),预配各项操作与船舶状态指标良好。
因货箱放关较晚,开航计划推迟1小时到24:00。然而到23:15,大副紧急召配载人员上船,船方发现以下两个问题:
1、计划23:00开航,引水已经登轮,装货还在继续,船方如何应对?
2、按照最终预配船图,上海装货227Units,可是理货提供的离港船图是208Units,实际对照甲板已装箱,不到227Units,最终箱量到底多少?
这当中存在沟通问题,即使勤勉,相关方(代理、理货)得到开航计划改变和箱量变化也是有时间差的。经过与大副确认开航计划推迟1小时,另外19Units正在集卡上待装船,船方同意全部加载,所有进港箱全部出运。
航次结果看似不错,但是如此的操作风险却不容忽视:
1.开航前即使临近开航加载仍不断,不仅让船方、理货难以确定,有时到开船前半小时连现场配载人员都不能确定最后箱量。
2.如此多的不确定性如何使船方信任并继续给予我们最大的支持?
3.理货签单和理货船图是终极数据并具有公证效果的,万一有误,将会对船舶离港后的各项工作带来麻烦。
作为现场,我们理应为公司客户着想,但有时候船舶、港区、理货的合理要求不得不考虑。应该知道按照码头一般操作,其他航线在开航前6小时就截关,考虑到我司航线特点和客户特殊要求,现场对以后操作提出如下建议,请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决定:
第一、请航线通知各客户,提倡早进港早报关。一般情况下,开航前3小时以内放行的箱子都不保证上船。
个别箱子需要在靠泊以后进港的,请航线客服提早做好客户的跟踪并将箱号关单号等信息反馈到现场。
特别重要客户的个别拼箱预计到位较晚(开航前3小时内)的请公司相关主管人员通知现场,现场将给予重点关注。
第二、在船舶航次装载率较大尤其是爆仓情况下,务必请公司敦促各代理在靠泊前提供甩箱清单,现场会按照航线指令放关配船。
对于可能严重影响船舶稳性等状态指标的重箱尤其需要特别跟踪,在开航前5小时内,现场会将其通报相关航线操作人员。稳性不足情况下,现场不能保证5小时内到位的本港重箱。
爆仓情况下,如果有应上船箱子未到位,现场会请示航线加载原甩箱计划中可放行的箱子,如航线操作不能及时做出决定的,现场认为必要时,将自行加载原甩箱清单中的货物。
现场此举也是为了保证船舶班期和总出运箱量最大化。
第三、近期海关查验比例较高,通常到报关结束后仍有大量查验箱,请相关人员配合现场做好查验箱的跟踪。
集装箱经海关放行后再查验的情况也屡有发生,所以今后放关一定要有场站收据,任何形式的保函非公司领导确认并获得码头主管领导许可,现场一律不接受。
第四、如发生甩箱清单调整导致翻舱、退关箱复关、修改装箱信息等可能产生码头费用的特殊操作的,请相关人员务必书面通知,并明确相关费用和责任承担方。
以上调整,初期可能会给部分客户带来一定麻烦,但这是规范操作和提供长期稳定服务的有效保证,当然也只是现场的建议,欢迎提出修改意见,具体操作规程还需要相关人员共同讨论集体决定,一经形成最终规范,现场一定会同各部门共同遵守。
注:
A.以上所注重箱除特殊说明外一般指>10吨小箱和>20吨大箱。
B.船舶暴舱和特种箱(RF/DG)、超限箱装载较多时更需要大家的配合支持。
老兄,你是搞外贸的吗?
不是,只是有些关联。
额我竟然也看不懂
晕,看来我的表述是有点问题啊。
这个叫简单那复杂的话就更加看不懂了,不过报关这些是有点麻烦的
应该是我表述的不太好,囧~
帅哥 好久没看到你更新文章了呢
最近不知道写什么,呵呵
什么东东哦!